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6日拟作出沈阳派尔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6-2025年1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派尔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239-10

沈阳派尔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辽宁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239-10号,建设单位为沈阳派尔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劳动定员40人,采取每天单班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用地面积10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包含生产车间、办公室。项目通过对钢材进行剪板、折弯、抛丸、等离子切割、钢管切割、焊接、静电喷涂、固化,生产汽车零部件周转器具,产能为2000/年。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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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钢管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静电喷涂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折弯机、切割机、切管机、空压机、台钻、抛丸机、焊接机器人、冲床、燃烧机、布袋除尘器等设备。

4.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静电喷涂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机加等工序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钢丸、焊渣、废活性炭、废电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静电喷涂废气采用封闭的喷涂间内进行。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负压集气方式。喷涂间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对静电喷涂产生的粉尘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排气筒DA001排放。

烘干废气采用烘干间直连风管收集的集气方式。工件进出口时仅保留一面工件进出口,并在出口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烘干间直连风管收集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再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燃烧机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处理后和固化废气一起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要求。

等离子切割、钢管切割、焊接、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新建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根据“报告表”,车间外和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要求;车间外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两个月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0.36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11/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边角料、废包装物、静电喷涂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机加等工序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钢丸、焊渣为一般固废,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钢丸、焊渣收集后定期外售。静电喷涂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活性炭、废电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