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6日拟作出沈阳新锐启航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直燃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新锐启航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直燃机项目

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6号

沈阳新锐启航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773.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直燃机房、1座换热站等。建设两台天然气溴化锂直燃机(制冷量2908kW、采暖量4035kW)用于浑南区金辉街6号商业项目的冷热联供。

同意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项目两台溴化锂直燃机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烟气内循环技术处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独立烟道引至楼顶经一根116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超低噪音方形横流式冷却塔、直燃机、卧式单级单吸离心泵、气压罐补水定压机组、软水器等。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絮凝剂废包装、溴化锂直溶液废包装桶、絮凝沉淀池沉淀渣等。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絮凝剂废包装、溴化锂直溶液废包装桶、絮凝沉淀池沉淀渣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直燃机房、直燃机制冷机房、换热站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