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5日拟作出沈阳众鑫淼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众鑫淼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镇大羊安村

沈阳众鑫淼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博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一台6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蒸汽锅炉,及其配套工程,用于布草洗涤、烫平、烘干等工序提供蒸汽的备用锅炉,属于现有项目辅助工程,建成后现有项目产品产能不变。

同意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锅炉排水经新建絮凝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一同经过厂区总排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沈阳浑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桃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循环泵、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检维修,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锅炉灰渣、废布袋、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渣、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锅炉灰渣、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袋、絮凝沉淀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其中锅炉灰渣、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絮凝沉淀池沉渣交由回收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本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絮凝沉淀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建构筑物和厂区内路面(现有)所在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