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4日拟作出沈阳瑞丰祥面粉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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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瑞丰祥面粉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老大房镇高家村

沈阳瑞丰祥面粉有限公司

沈阳灵犀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瑞丰祥面粉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老大房镇高家村,主要从事面粉加工、销售;粮食收购、仓储及销售。现投资50万元,对现有4t/h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改为建设一台4蒸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热风锅炉,本次改造同时扩增产能,保持原有设备设施不变,增加工作时长,项目建成后,年产面粉3000 吨。项目供水、供电、取暖均依托原有项目。(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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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成型燃料颗粒袋装储存于全封闭仓库内,炉灰袋装储存于全封固废间,输排灰过程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将风选工序进行密闭处置,风选、烘干、打麦、去麦灰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中燃煤锅炉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水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排入厂区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并定期进行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风机加装消声罩、基础减震装置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产生的灰渣、除尘灰、废包装袋、风选筛出物及废麦灰等杂物和工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区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扩增产能,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锅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