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0日拟作出双昊汽车新能源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2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0日-20261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昊汽车新能源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C3-4

双昊汽车新能源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瑞恺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新增气液分离器、过冷器和储液器生产规模分别为72万件/年、312万件/年和120万件/年,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生产气液分离器、过冷器和储液器分别为216万件/年、936万件/年和360万件/年。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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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酸脱废气,在酸脱槽设置侧吸罩对挥发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1套碱喷淋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针对数控废气,通过一根0.2m直径管道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和抛光废气产生后,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自带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贮存设施密闭,收集的废气经过碱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过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值。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6/年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的超声波清洗槽,其他部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蒲河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本项目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18/年、0.018/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布袋、除尘灰、废焊丝及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检验)、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焚烧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除尘灰、废焊丝及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检验)统一收集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废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污水处理站废污泥、废滤网,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