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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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亿纬锂能有限公司沈阳S43工厂项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82号 | 沈阳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一期工程中原材料仓内的建设内容调整,建设一条模组/pack生产线、一条DCB装配生产线,原材料仓内原建设内容部分调整至其电芯车间内。本项目产品为电池pack包及集装箱。一个模组由12个电芯(Cell)组成,Pack包由4个模组拼装而成,年产pack包7.3920万只/年,80个Pack包组装成电池集装箱,年产924件电池集装箱。本项目组装的电池集装箱为标准储能型电池集装箱产品,可用于风电或者光伏储能,工商业削峰填谷或者调频。pack包可作为动力电池包直接外卖至车企,也可用于本项目后续集装箱组装;若根据市场pack包直接外售,该部分产量将不再进入集装箱产线的后续组装环节。 项目总投资1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92人,三班制22小时工作,年工作312天。项目供电、供热、供水、排水依托市政设施。 | / | /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涂胶废气、BSB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 采用满足《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低VOCs胶粘剂,从源头减少了VOC的产生;激光切割废气、激光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化工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测试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焊接设备、涂胶机、手电钻、等离子清洗机等。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北侧与南侧昼夜间噪声值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物、不合格电芯、废滤筒、废薄膜边角料、废铝渣、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区内,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手套、废油桶、废矿物油、废冷却液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