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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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盖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棒材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51号F3-2-2号 | 沈阳盖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沈阳兴瑞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混料机、模压机等设备,年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棒材2000吨。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使用真空吸料机进行投料,未收集部分投料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填充冷压及上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热压、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安装有低氮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通过1根19m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08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91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蒲河北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16t/a;氨氮:0.0016t/a。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模头、废包装材料、报废产品及边角料。收集粉尘回用于混料工序,边角料回用于填充工序,其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油桶、废导热油、废除垢剂和杀菌剂包装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