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日拟作出沈阳恩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拼接式水暖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日-20251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恩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拼接式水暖板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沈水街道大淑堡村先锋街南西1-2号

沈阳恩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鑫隆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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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田龙个人所有的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用房,新建一条拼接式水暖板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厂区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2300㎡,年产拼接式水暖板5000张。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05%。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电取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组装工序胶水固化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发泡剂填充及热压加温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项目组装工序采用502胶水,固化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发泡剂填充及热压加温工序在密闭设备间内进行,设备间为密闭负压,发泡剂填充及热压加温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由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表 2 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聚氨酯高压发泡机、10层热压机、数控返边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水管边角料、废铝箔纸、废胶水瓶、泡沫废料、废黑白料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包装桶、含油抹布及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水管边角料、废铝箔纸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定期外售;废胶水瓶、泡沫废料、废黑白料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包装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1#原料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化粪池区域;生产车间中其他区域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办公区及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