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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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市苏家屯区运达牧业养殖基地肉鸡配合饲料生产及锅炉改造项目 |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街道办事处英守村 | 沈阳市苏家屯区运达牧业养殖基地 | 辽宁荣正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0779.1㎡,拟新建原料库、饲料生产车间、成品库、2#锅炉房及办公室等,2#锅炉房内设置1台4t/h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饲料生产,年产肉鸡配合饲料6万t用于现有项目的肉鸡养殖,不外售;同时在现有养殖场内拆除原有8台0.2t/h生物质锅炉,新建1#锅炉房设置2台2.57t/h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热水锅炉(一备一用)及配套环保设施,为现有8栋鸡舍供暖。本项目建成后企业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8.83%。项目供水采用地下水,无废水外排;供电依托市政设施;鸡舍供暖采用2台2.57t/h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热水锅炉(一备一用),饲料生产线采用1台4t/h的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办公室电供暖。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生物质燃料、灰渣、收尘灰储运、输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饲料生产工序卸料、投料、粉碎、冷却、成品筛分、打包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食堂油烟。 项目2台2.57t/h燃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一用一备),运行时间为1500h/a,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1台旋风除尘器(TA001)+1台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根35m高烟囱(DA001)有组织排放;1台4t/h燃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运行时间为2400h/a,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1台旋风除尘器(TA003)+1台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根43m高烟囱(DA002)有组织排放;生物质燃料、灰渣、收尘灰储运、输送产生少量粉尘,在封闭锅炉房内无组织排放。 饲料生产工序卸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除尘器(TA005)处理后在卸粮间无组织排放;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除尘器(TA006-TA007)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项目设置2台粉碎机和1台对辊粉碎机,粉碎设备封闭,颗粒物经封闭管道收集由设备自带脉冲除尘器(TA008-TA010)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冷却设备封闭,颗粒物经封闭管道收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成品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除尘器(TA011-TA01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饲料打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除尘器(TA013-TA01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为60%)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烟囱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DA003、DA004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来自生物质锅炉排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装置废水进入沉淀池投加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杂质及磁性物质、除尘灰、废布袋、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废筛网、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杂质及磁性物质、锅炉灰渣及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废筛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厂内不暂存;饲料生产工序除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重新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废贮存点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是化粪池、沉淀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卸粮间、锅炉房、食堂、隔油池、宿舍、浴池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