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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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涂油漆(沈阳)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涂料技改及扩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四东路18号厂区内现有厂房 | 中涂油漆(沈阳)有限公司 | 辽宁净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8万元,对现有车间进行改扩建,主要生产工序为称量、搅拌、研磨、灌装。本次技改及扩建按照市场需求,新增产品种类,调整原有产品产量,全厂总产能由现有6000t/a扩建为12000t/a。同时为改善厂区废气收集和治理等问题,新增“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RTO”处理措施,替代现有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
| / | /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涂料生产废气、喷漆检验废气、危废贮存废气、RTO装置燃烧废气。 涂料生产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异氰酸酯等)经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蓄热式燃烧RTO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新DA001)有组织排放。 RTO装置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15m排气筒(新DA001)有组织排放。 危废贮存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新DA002)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TVOC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3排放标准要求;危废贮存废气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研磨机、搅拌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物、喷涂试验样板,集中收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收尘灰、废布袋及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纱布)、过滤残渣、废研磨介质、废包装物、质检洗排水、废有机溶剂及剥离的废涂料、水喷淋废液、漆渣、沾染的废手套、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