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作出沈阳美食家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1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2日-20251118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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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美食家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草路5号

沈阳美食家食品有限公司

蓝凌(辽宁)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在原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2吨/小时燃气锅炉。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用地。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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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废气依托现有1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04mg/m³SO2排放浓度为17.64mg/NOX排放浓度为91mg/,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上述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SO2总量指标为0.03644t/a,NOX总量指标为0.188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达标排入蒲河北污水处理厂

项目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071/年、氨氮0.00071/年氮氧化物0.173/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氯化钠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已按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8m²),交由环卫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