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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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凯利电气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西路45号 | 沈阳凯利电气有限公司 |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对现有工程供暖设施及生产供热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现有厂区锅炉房内一台2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新建1台2.5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办公楼供暖;现有厂区2#厂房内一台1t/h的生物质热风炉拆除改为电烘干。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排放 生物质汽运入厂后,袋装堆存在锅炉房内,人工上料,产生无组织废气在锅炉房内排放,建议上料期间,洒水抑尘。 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DA00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必要时增设炉内脱硝装置。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经锅炉房沉淀池混凝沉淀后用于锅炉房内部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及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渣,其中炉渣、除尘灰、废包装袋、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返回厂家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