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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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纽托克智控系统(沈阳)有限公司高端控制阀智能工厂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4-2号 | 纽托克智控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 辽宁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2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5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 8小时,年工作250天。项目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至化粪池,同生活废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办公室由自建的空气源热泵供给(2台1.4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锅炉年运行150天,每天运行24小时),生产车间由自建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供给,供气由市政管网提供,厂内设置调压站。
| / |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颗粒物)、机械加工废气(油雾)、焊接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喷砂废气(颗粒物)、喷涂、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危废贮存库废气(非甲烷总烃)、食堂废气(油烟)。 根据“报告表”,每台切割机下方各设置1个底吸式集气罩,切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线引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粉尘70%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其余粉尘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密闭CNC加工中心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其他普通车床等机加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万向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器(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打磨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粉尘70%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其余粉尘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设置1 座全封闭喷砂房,喷砂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的粉尘70%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其余粉尘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枪清洗、喷涂、烘干工序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配备专用的负压通风系统,室内气压低于外部环境,通过喷漆间顶部送风,定向流动,喷漆室采用全封闭负压废气收集方式,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滤棉+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根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贮存库为密闭建筑,贮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由办公楼顶部高空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湿式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以颗粒物计),切割、焊接、打磨、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喷涂、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表2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 根据“报告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至化粪池,同生活废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加工中心、焊机、车床、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根据“报告表”,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东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边角料、焊渣及废焊接材料、废钢砂、收尘灰及沉降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沉淀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处理,不在厂内储存;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乳化液/桶、湿式加工废金属屑、漆渣、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漆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废水、检测废水、废UV灯等,经特定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活垃圾满足《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1年5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