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9月24日拟作出沈阳沈兴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9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24日-20259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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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兴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佟罗堡村

沈阳沈兴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辽宁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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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934平方米,建筑面积19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条电缆生产线、生产设备、环保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年生产塑料绝缘控制电缆7万km,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6万km,架空绝缘电缆4万km,合计生产电缆17万km/a。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项目供水外购,无废水外排;供电依托市政设施;冬季不生产,不需供暖;生产采用电加热。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绝缘挤出、护套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和氯乙烯)和紫外辐照交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项目绝缘挤出、护套挤出、紫外辐照交联设备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上吸式集气罩与地面之间使用软帘进行封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浓度软帘集气罩收集一套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满足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经过滤+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塑料挤出机、管式绞线机、框式绞线机、笼式成缆机、紫外辐照交联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金属丝、废塑料(废边角料和包装袋)、废过滤网、滤渣、废填充绳、废钢带、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废金属丝、废塑料(废边角料和包装袋)、废过滤网、滤渣、废填充绳、废钢带、不合格产品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废贮存点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箱、化粪池、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