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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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巨能牧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158号 | 辽宁巨能牧业有限公司 | 辽宁万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158号,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机修车间、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以玉米、小麦、小麦胚芽、玉米淀粉渣、DDG、玉米胚芽、豆粕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清理、粉碎、配料混合、制粒、筛分等工序,年产猪饲料120000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4.5万元,劳动定员20人,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来源为地下水(已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用热由1台1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燃气锅炉提供,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楼采用电供暖。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异味原料贮存在封闭库房内;投料工序经集气罩和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粉碎机下方设置沉降室,沉降室产生的废气经前端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混合和筛分工序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上述经收集处理后的废气均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粒工序检修口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冷却工序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上述废气均经1套“冷凝+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化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 项目使用的燃气锅炉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天然气一体化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原料贮存在封闭库房和封闭筒仓内,原料封闭输送。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上述两种废水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执行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清理工序选出的杂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机修车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生产车间、锅炉房等所在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