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拟作出谷实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10-2025年9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谷实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15号

谷实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沈阳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15号谷实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单位为谷实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总投资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6.13%。项目现有员工90人,本次改造项目无新增员工。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一班制,锅炉年运行时间为2400h。项目东侧为辽宁大成农牧实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红沙街,南侧为敦豪汽车配件产业园,北侧为沈阳沈变所变压器有限公司。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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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物质锅炉、风机等。

4.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生物质锅炉灰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收尘灰;软化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专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8m高烟囱(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标准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经沉淀池(有效容积3m³)沉淀并投加絮凝剂,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出水水质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物质锅炉、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收尘灰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灰渣暂存于灰渣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渣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内不暂存,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