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拟作出辽宁天一重工新能源宽体车部件及智能型空压机配套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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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一重工新能源宽体车部件及智能型空压机配套基地项目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41号

辽宁天一重工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建一座4#厂房,建筑面积1950㎡,改造利用现有3#厂房2000㎡。建设完整的生产链条:新能源宽体车部件产线(产能为80台套/年)、智能型空压机件产线(产能为100台套/年)、超大型智能塔机产线(产能为30台套/年),同时配套设置两条喷漆线对本项目的部件进行喷漆。

项目总投资30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厂内现有员工调度,3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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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抛丸废气(颗粒物),涂装废气(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切割在密闭激光切割机内进行,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焊接废气由半包围集气设备收集,由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抛丸在密闭抛丸机内进行,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涂装工序在密闭喷漆室/流平室/晾干室内进行,废气采用“迷宫纸盒过滤+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危废贮存点密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8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抛丸废气(DA002、DA004)和焊接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DA006、DA007(含切割)〕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涂装废气(DA003、DA005)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要求;危废贮存点废气(DA008)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本项目车间外和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以苯系物对标)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厂内调配,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机加设备、空压机、风机等。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厂界、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废过滤纸盒/废过滤棉/废手套/废含油抹布/废乳化液桶等沾染物、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活性炭、空压机油水混合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