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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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沈阳市辽中区宏孚、奥森、亿丰、程云开、鑫之源、栢春、鑫成等七家企业人造板制造项目 |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 | 沈阳市辽中区宏孚细木工板厂 | 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沈阳市辽中区宏孚细木工板厂 沈阳市辽中区宏孚细木工板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从事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等业务,占地面积为7476.54平方米,拟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扩建,新增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搅拌机等设备,将原0.5t/h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更换为1台4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项目建成后,年产25万张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生态板)。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现有。(具体详见报告表) (二)沈阳市辽中区奥森木制品厂 沈阳市辽中区奥森木制品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占地面积为18463.15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锅炉房、办公楼等,设置1台2.5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生产生态板10万张。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三)沈阳市亿丰家居有限公司 沈阳市亿丰家居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占地面积为9389.76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锅炉房等主要构筑物,设置1条全屋定制生产线,1条生态板生产线,设置1台2.5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4.8万张生态板,年加工全屋定制家具1.8万张。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四)沈阳市辽中区程云开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程云开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占地面积为6291.83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锅炉房等主要构筑物,设置1台2.5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生态板30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五)沈阳市辽中区鑫之源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鑫之源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三社区,占地面积为7661.68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制造。总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1条人造板制造生产线,内置1台1t/h天然气锅炉,建成后年生产人造板27070 张。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六)沈阳市辽中区栢春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栢春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四社区,占地面积为3404.15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建设2条贴面饰面板生产线,年生产饰面板5万张。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取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七)沈阳市辽中区鑫成木材加工点 沈阳市辽中区鑫成木材加工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大莲花村,占地面积为1059.84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制造。项目投资50万元,建设3条生产线,并配套一台0.09MW电锅炉,建成后年生产人造板10万张(折合 5060.56m³)。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项目均使用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宏孚细木工板厂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奥森木制品厂、沈阳市亿丰家居有限公司、程云开木材加工厂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栢春木材加工厂模温机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标准值。鑫之源木材加工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标准值。 各项目涉及砂光、切割、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胶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宏孚细木工板厂涂胶(贴面)、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奥森木制品厂、沈阳市亿丰家居有限公司、程云开木材加工厂、栢春木材加工厂、鑫成木材加工点涉及涂胶、热压工序(热压拼板、热压贴面)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无组织排放。各项目涉及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无组织排放。据“报告表”提供的脲醛树脂胶、PUR胶检验报告及MSDS,项目使用的脲醛树脂胶和PUR胶的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根据“报告表”,无组织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后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根据“报告表”,沈阳市辽中区鑫之源木材加工厂、沈阳市亿丰家居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鑫成木材加工点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沈阳市辽中区宏孚细木工板厂、沈阳市辽中区奥森木制品厂、沈阳市辽中区栢春木材加工厂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沈阳市辽中区程云开木材加工厂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沈阳市辽中区奥森木制品厂声环境保护目标茨榆坨社区,沈阳市辽中区栢春木材加工厂声环境保护目标第四社区、智慧幼儿园噪声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胶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废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薄膜、废浸渍纸、废薄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暂存于锅炉房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涉胶车间(宏孚2#生产车间、奥森一、二生产车间、亿丰生态板生产车间)、化粪池、旱厕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余生产车间及导热油锅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7、环境风险 各单体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分别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