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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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佛吉亚斯林达安全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悦路24号 | 佛吉亚斯林达安全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变化包括对原料碳纤维预浸料进行调整,吹塑工艺改为滚塑工艺,增加超声波焊缝检测、喷涂离型剂,调整生产布局以及工作制度等,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为年产0.5万支塑料内胆全缠绕复合材料气瓶和9万支碳纤维复合材料气瓶。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塑料内胆复合材料气瓶注塑/滚塑、喷涂、注塑焊接废气、公用工序缠绕机配胶槽清洗、配胶缠绕均位于密闭房间,该废气和固化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焊接废气产生的氨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表2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内表面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表面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DA009)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酸洗过程产生的酸气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铝内胆复合气瓶配胶刷胶固化、刷胶固化室配胶桶清洗、缠绕机配胶槽清洗、配胶缠绕均位于密闭房间,该废气和固化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表2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 (6)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退火油雾由于产生量较少,不做定量分析,在退火炉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对废气和热气进行抽吸收集后直接排放。 (8)机械加工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收口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少,不做定量分析,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变更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2.41t/a,氮氧化物总量为0.35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洗罐废水和酸碱洗(清水槽)废水各自新增净化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排放;生产冷却循环水系统废水和水压测试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排放,以上定期排放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统一排入废水收集池+MBR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和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统一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北新区道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变更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总量为0.129t/a、氨氮总量为0.013t/a。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降噪。根据“报告表”, 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北侧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运营期昼间噪声源可以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淬火底泥、废砂轮、废砂纸、废砂带、废气瓶、废原料包装袋、除尘灰、废塑料边角料、废MBR膜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废布袋由除尘器供应厂家回收。不合格品由企业内部进行返工返修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拉伸油、废碱液、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酸液、槽渣、废胶黏剂、刷胶清洗渣、废胶刷、废过滤网、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饼、废纸带、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液压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