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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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树新畜牧有限公司有机肥厂改扩建项目 | 沈阳市辽中区养士堡镇腰屯村 | 沈阳树新畜牧有限公司 | 沈阳鑫恒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既有项目概况: 沈阳树新畜牧有限公司有机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养士堡乡腰屯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3345m²,年产有机肥料7万吨。 (二)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投资500万元,有机肥原料增加鸡粪、猪粪,1#车间发酵工艺由好氧堆肥发酵改为分子膜好氧发酵。改扩建后,仅生产粉状有机肥料,有机肥年产量为6万吨。项目供水、供电、供暖依托现有。(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堆粪场位于1#封闭厂房内,车间封闭,仅留有人员及物料出入口,工作期间厂房封闭,堆存设置侧吸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每天对粪便堆放处及车间内喷洒除臭剂,采用加压喷壶进行人工喷洒。厂界无组织氨气浓度、硫化氢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筛分机为密闭结构,仅保留进料口及出料口,进出口均设置吸风结构,顶部设有出气口直接与管道相连,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发酵废水收集至发酵废水池后,回用于发酵,喷回发酵堆体,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区域内,厂房、门窗密闭,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筛上物和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分子膜发酵区发酵处理,废包装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厂家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厂房、危废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2#厂房、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现有办公室、库房、休息室、食堂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