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8月14日拟作出沈阳市福旺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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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福旺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

沈阳市福旺肥业有限公司

辽宁中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一)既有项目概况:

沈阳市福旺肥业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用地面积110平方米。主要从事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的生产及销售,年产有机肥300t。

(二)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拟投资180万元,将原有项目扩建至7573.46平方米,对原有项目进行拆除,新建生产车间、库房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生产车间内设置一条有机肥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30000t有机肥。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市政。(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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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限速行驶,运输过程中用苫布遮盖,厂内地面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混料、装卸工序在封闭生产车间、库房内进行。完成发酵后的有机肥储存于封闭的库房内,并采用抑尘膜覆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

项目生产车间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蒸发水分经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再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田,不外排。发酵废水收集至发酵废水池后,回用于发酵,喷回发酵堆体,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消声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机油及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生产车间、危废贮存点、发酵废水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库房、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原材料堆放过程中进行苫布苫盖,遇大风天气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地面进行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