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8月8日拟作出沈阳启运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8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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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启运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门

沈阳启运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总投资40万元,在现有车间锅炉区域拆除原1台1050kW(1.5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更换为1台2300kW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项目供水、供电依托现有。(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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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炉渣、除尘灰、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锅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危废贮存点、化粪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区等为一般防渗区。

5、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用地范围内已进行水泥硬化,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沙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