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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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谷川金属有限公司提高汽车配件的产量和配套能力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5-1号 | 沈阳谷川金属有限公司 |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车间内增加金属熔化炉、压铸机、抛丸机、清洗及机加设备等,扩建生产汽车零部件5890.75万件/a,同时新增脱模剂废液净化再利用设备和现有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压滤烘干设备,实现全厂危险废物减量化。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0人,三班制工作,年工作300天。
| / |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压铸车间的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熔化废气、除渣废气、浇注废气、脱模废气、抛丸废气、浸渗废气、激光打码废气、焊接废气,数控机加车间的打磨废气、点胶废气、湿式加工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废气。 燃烧废气、熔化废气、除渣废气、浇注废气收集后引入现有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压铸机产生的脱模废气分别收集至静电除油设施处理后,引入改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抛丸废气:全密闭设备,抛丸工序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抛丸废气由现有滤筒除尘设施(TA002)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浸渗、固化工序使用浸渗剂,产生的浸渗废气由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由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由改造后打磨车间单层密闭负压收集至现有滤筒除尘设施(TA003)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点胶废气采取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经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由15m排气筒(DA015)排放;污泥压滤干化设备产生恶臭气体依托现有1套生物除臭塔(TA006)处理,由15m排气筒(DA010)排放;1#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改建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2#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5)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湿式机械加工采用水性切削液对刀具及金属之间进行降温及润滑,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终检合格后部分产品进行激光打码,激光打码产生少量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由焊接烟尘净化器(TA010)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金属熔化、除渣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浇注废气、抛丸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打磨、点胶、脱模、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中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要求,厂界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限值要求;厂界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有模具清洗水、脱模剂废水、超声波清洗水等,生产废水经现有120t/d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厌氧、好氧和沉淀等,新增生活污水经现有80t/d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混合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化工园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熔化炉、压铸机、抛丸机、清洗机、机加设备和引风机等。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物、废边角料、金属废屑、废钢丸、废滤筒、除尘灰、废石英砂、纯水制备的废活性炭、废熔喷滤芯、废反渗透膜等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回炉重熔。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有熔渣、沾染危废的废包装物、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浸渗水洗废水、耐高温布袋除尘器的废布袋和收集尘、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的栅渣、污泥、隔油池废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液压油、废油过滤器、废油桶、废过滤膜、废浮油、废浮渣、废过滤纸、滤芯和滤袋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