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7月24日拟作出辽中县得达制胶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基础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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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县得达制胶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基础改造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黄北村

辽中县得达制胶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泽沣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黄北村,依托现有锅炉房,内部设置一套6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占地面积100m2。项目供水、供电依托现有。(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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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m 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软化水处理装置尾水用于炉渣降温及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锅炉排污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凝沉淀处理后进入软化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锅炉补给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锅炉灰渣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当地农户用作肥料还田。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沉淀池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锅炉房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利用库房周边进行花坛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