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7月22日拟作出沈阳新强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鑫盛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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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强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鑫盛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环保产业示范基地A园冶金五街北1号

沈阳新强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中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1)沈阳新强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新强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环保产业示范基地A园冶金五街北1号,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340m²。建设水泥制品搅拌生产线5条、水泥筒仓5座及钢筋作业区、养护平台等附属建筑。生产的水泥制品包括检查井、化粪池、水泥槽和电缆井,年产量共计46000件。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电网。(具体详见报告表)

(2)沈阳鑫盛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沈阳鑫盛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环保产业示范基地A园冶金五街1号,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6670m²。建设水泥制品搅拌生产线1条、水泥筒仓4座及钢筋作业区、养护平台等附属建筑。生产的水泥制品包括水泥槽和水泥井,年产量共计15000件。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电网。(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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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自带反吹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标准。

每条生产线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的给料工序废气和封闭集气管线收集的搅拌工序废气进入配套的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标准。

项目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双吸气臂)净化焊接烟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

生产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车间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地面硬化,降低车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混凝土、损坏构件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用于路基垫路或再生骨料制造,全部综合利用。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内固定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库房、养护平台、钢筋作业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厂区绿地外其他构筑物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