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7月11日拟作出辽宁金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来源: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7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1日-202571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7103624传真:024-87103624  邮编:1104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金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

沈阳市法库县秀水辉山经济开发区

辽宁金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秀水辉山经济开发区,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改造1条生产线,年产植脂末42000吨、配方奶粉24000吨。新建理化实验室、在线实验室、化学试剂库1、化学试剂库2,新增1台4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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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干燥废气负压收集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线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SDG干式酸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SDG干式酸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理化实验室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SDG干式酸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气蒸汽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柴油运输车辆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并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将移动源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八家干渠排入秀水河。根据“报告表”,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排放限值要求,pH值、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根据“报告表”,厂界东、南、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厂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合格品、滤渣、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作为饲料定期外售处理;杂质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污泥即产即清不贮存,委托处理;废布袋、废RO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废试剂盒、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SDG吸附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报告表”,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化学试剂库1、化学试剂库2、在线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等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