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7月1日拟作出高端装备铸造用铸造材料研发中试基地二期扩建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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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铸造用铸造材料研发中试基地二期扩建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七中路11号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设锅炉房和3D打印车间,新增用地4312.84㎡,锅炉房和3D打印车间总建筑面积1966.57㎡,其中锅炉房内设置2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并同时使用,其中1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由现有工程已建成临时锅炉房搬迁至本项目继续使用,另1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本项目新增设备。建设软水制备系统制备锅炉用软化水,1个絮凝沉淀池(9m³);锅炉房外西北侧建设1座燃气调压站;3D打印车间内设置产能为2000吨/年的3D打印砂型模具生产线(一期所生产的水玻璃(无机粘结剂)作为原料,生产3D打印砂型模具),建设纯水机房制备散砂表面清洗用纯水,1个办公室和1个中和预处理槽(36m³)。

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项目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提供,供暖与供汽由本项目建设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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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颗粒物)、酸洗线废气(氮氧化物)、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和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氨、硫化氢)。

投料工序与酸洗线均在密闭车间内,投料粉尘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酸洗线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收集至碱液吸收装置(二级吸收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进入碱吸收+生物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企业在建项目的综合楼,高度约为26m,本项目排气筒(DA007)高度为15m,未能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因此,本项目排气筒(DA007)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锅炉房烟囱为29m,符合排气筒高度要求。

排气筒(DA007)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锅炉排气筒(DA008)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DA002)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车间内未收集的投料粉尘(颗粒物)、酸洗线废气(氮氧化物)和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新增废气(氨、硫化氢),均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酸洗线废水(包括碱洗-轻酸洗-深酸洗-喷淋水洗-纯水水洗-热水水洗)。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排水。

根据“报告表”,锅炉排水水质成分简单,不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锅炉排水经絮凝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现有项目与本项目的地面清洁;纯水制备废水与酸洗线产生的含酸碱废水,一起经中和预处理槽处理后进入现有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生活垃圾产生。

根据“报告表”,危险废物主要为槽渣,依托厂区已有危废贮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不暂存,主要为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废布袋与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