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马三家街道曹台新村和永安桥新村生物质锅炉配套清洁取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三家街道曹台新村和永安桥新村生物质锅炉配套清洁取暖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曹台新村小区和永安新村小区

沈阳圣禹热力有限公司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曹台新村小区和永安新村小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1.04%。主要建设内容为2个生物质锅炉房,同时配备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曹台新村锅炉房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供暖面积4.6万平方米,永安桥新村锅炉房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供暖面积11.5万平方米。其中曹台新村设置一台10t/h生物质锅炉,为将来曹台新村二期工程留有供热余量,永安桥新村设置2台6t/h生物质锅炉,其中一台已经拆除不用,不具有供热能力。本项目对曹台新村1台10t/h供热锅炉和永安桥新村一台6t/h供热锅炉进行评价。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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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2.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风机等辅助设施噪声。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炉灰、除尘灰、废布袋,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锅炉房2台锅炉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均通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炉灰清理时洒水降尘或水封密闭集灰池补水;生活污水通过各自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风机等辅助设施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源设置密闭设备间、减振基础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项目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曹台新村锅炉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昼间、夜间限值。永安桥新村锅炉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昼间、夜间限值。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炉灰、除尘灰、废布袋,均暂存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的炉灰库内,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进行日常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均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危废贮存点设置在厂房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收集和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危废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