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24日拟作出沈阳裕昇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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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裕昇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2号

沈阳裕昇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裕昇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2号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领域轻量化、高强度、耐腐蚀的铝制门槛梁等零部件产品,年产量约20万件。厂区东侧和南侧紧邻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北侧隔七号路为沈阳盛凯隆门窗有限公司和沈阳东冠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动机工厂。

项目总投资2090万元,租用厂区占地2460平方米,设置1座生产车间,1座2层办公室、成品储存区和原料储存区。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生产。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依托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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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加、焊接、清洗、弯曲、刻字等。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数控机床加工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和焊接废气。

机械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合并危废库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过程位于密闭负压焊接房内,负压将颗粒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机加过程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及焊接未收集的颗粒物。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规模为5m³/d,处理工艺为前处理+低温蒸发+膜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9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床、超声波清洗机、空压机、冲压机、风机等。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焊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运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机油桶、金属屑、废切削液、切削液桶、浓缩废渣、废浓缩液、废膜、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