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23日拟作出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运行维护四中心(张强)危废暂存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623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23-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运行维护四中心(张强)危废暂存间建设工程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

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

盘锦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现有油泥池院内,项目场界四周均为基本农田。

总投资37.03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安装撬装式危废贮存点1座,占地面积15.30m²,用于暂存辽兴油气开发公司运行维护四中心产生的废油漆桶、含油沾染物、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时定期产生的废活性炭。柜体入口处视频监控信号上传运行维护四中心基地中控室。

撬装式危废贮存点利用周边现有电源供电,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使用水。

同意


1.废气

项目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漆桶和含油沾染物在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危废贮存点建设为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强制排风系统,强制通风系统使密闭危废贮存点处于微负压状态,并于排风系统前端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2.废水

项目仅为危险废物暂存,不新增劳动定员,其工作人员为现有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项目通过采用质量好的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降低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为危废贮存点项目,贮存用于暂存辽兴油气开发公司运行维护四中心产生的废油漆桶、含油沾染物、废铅酸蓄电池,以及治理废油漆桶和含油沾染物在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时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盛装于不渗漏编织袋中,与废油漆桶、含油沾染物、废铅酸蓄电池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

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危废贮存点类型为可移动撬装式贮存点,本次对撬装式危废贮存点所放置的外部地面进行基础防渗:水泥基础,C25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30mm,下部级配砂石回填,分层压实,每层不大于300mm,压实系数不小于0.96。成品撬装式危废贮存点材质为彩钢板结构,柜体本身具有防渗漏效果,同时在危废贮存点内部地面上铺橡胶板,柜体内部设耐腐蚀金属格栅,格栅下配置抽拉式液体收集槽,槽体内壁进行防腐处理,槽体末端设置排液管,便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废液的收集、排放。保证防渗性能等效渗透系数≤10-10cm/s。

6.生态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运行维护四中心油泥池院内,不新增占地,无生态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