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23日拟作出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623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23-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方家屯镇东小陵村

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沈阳博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2t/h生物质导热油炉,并新建14t/h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生产供热,现有其余建设内容均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劳动定员40人,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改建生物质导热油炉。

同意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上料废气和生物质导热油炉烟气。

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该项目锅炉房封闭建设,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生物质上料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经现有雨水排水管网与排水沟,统一汇集至主路雨排水系统外排。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循环泵、风机等设备。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夜间不生产,建设封闭锅炉房并使用隔声门窗、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安装减振垫等,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废布袋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改建项目不产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及油桶。

废导热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锅炉灰渣、废布袋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生产车间、库房、冷库、防渗储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建构筑物和厂区内路面为简单防渗区,要求进行地面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