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17日拟作出辽宁中通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建2台1.5t/h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中通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建2台1.5t/h天然气锅炉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兰台路23号

辽宁中通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1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2台1.5吨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为辽宁中通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供热。

同意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燃气热水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31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项目将絮凝沉淀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锅炉房内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