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兴齐眼药东星厂区产业链补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齐眼药东星厂区产业链补充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58号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设,主要涉及以下工程:增加称量室、321配液间、缓冲间、粒子上料间、321罐装间、包装间、清洗灭菌间、洗衣间、包材、成品间等,以聚维酮碘、氯化钠、磷酸氢二钠、氢氧化钠、甘油、枸橼酸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称量投料、配液、除菌过滤、检验、熔融吹塑、灌装、封口、灯检、包装、消毒等工序,年产聚维酮碘滴眼液1250万支。

  

同意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称量及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吹塑及消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苯酚。项目生产线所在区域均为密闭车间,称量及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称量负压系统收集后,经自带高效过滤器及车间空调系统过滤处理后排放;吹塑废气及消毒清洁废气经车间现有空调负压系统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根23.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注射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衣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注射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衣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危险原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废过滤膜、废塑料边角料、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固废及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危险原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废过滤膜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固废产生后由厂家回收不暂存;废塑料边角料、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既有项目已将生产区域、危险废物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处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