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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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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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叶片制造搬迁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五路1号 | 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迁建、改建项目,利用新厂区现有厂房建设,主要涉及以下工程:将老厂区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叶片制造项目整体搬迁至新厂区,新增1条荧光检测线,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0.5吨/小时,处理工艺前处理+MVR系统+过滤);以钛合金、高温合金、切削液、后乳化性渗透剂、水洗型荧光渗透剂、显影剂、乳化剂、水基清洗剂、消泡剂等为主要原辅料。目前,通过机加工、抛光、打磨、清洗、烘干、滚螺纹、荧光检测、显影等工序,年生产叶片共计16万件。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抛光、打磨、荧光检测、显影工序产生的污染物。项目生产线所在区域均为密闭车间。机加工使用密闭设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引至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抛光、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荧光检测使用功能密闭设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引至除湿除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显影工序使用密闭显影柜,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无新增员工,生产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与生产不外排,故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加设备、风机、荧光检测清洗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网及废金属屑、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渣、废油、废无纺布、浓缩液、废切削液浓液、废乳化液浓缩液、废清洗剂浓缩液、废反渗透膜、原料包装桶、废布袋、除尘灰、不合格品等。废过滤网及废金属屑、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渣、废油、废无纺布、浓缩液、废切削液浓液、废乳化液浓缩液、废清洗剂浓缩液、废反渗透膜、原料包装桶等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布袋、除尘灰、不合格品等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既有项目已将危险废物贮存库、切削液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已将隔油池、化粪池、生产车间、锅炉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将污水处理站、荧光检测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叶片毛料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