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7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康平卧龙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卧龙湖东北部 | 辽宁瀚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康平卧龙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卧龙湖护岸维修6206m;市政基础设施:木栈道改造、护栏改造、防护围网拆除;景区铺装、绿化、护栏、饮水思源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城市公共交通:1至4停车场铺装13400㎡,绿化7400㎡,安装充电、智能闸机,同时对其配电工程进行改造;湖心岛道路维修改造3666m,翻建砂石路700m;鸟类监测站、鸟类救助站与禽舍改造翻新;湿地科普馆消防改造。 项目总投资2625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1万元; 该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6个月,项目实施阶段从2025年9月至2026年11月;项目竣工验收从2026年11月至2026年12月。避开卧龙湖鸟类迁徙高峰期。 | 同意 | 1.废气 ①洒水降尘,临时物料堆场及废料堆场需用篷布进行遮盖,防止风吹起尘,极端天气不进行施工作业;②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及通过敏感目标时低速慢行,控制车辆扬尘;运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防止物料散落地面。③尽量选用非燃油机械进行施工作业,不可替代的燃油机械需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燃油,并定期检修,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 ①严格控制混凝土养护水量,少量径流,混凝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景区内已有公厕处置,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③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④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围堰,隔离施工区与水库范围,避免泥浆扩散污染水体;在施工区下游布设沉淀池或多级拦污栅,结合絮凝剂投加加速悬浮物沉降。⑤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时序严格依照施工计划进行,通过合理的施工安排和施工组织,缩短工期,减轻对底泥扰动带来的不利影响。⑤在浮标周边设置防撞隔离带,如漂浮护栏,并限制作业范围;⑥针对卧龙湖水质监测浮标,加强施工期水质同步监测,与固定浮标数据交叉验证,识别并剔除施工干扰数据,施工结束后应对浮标监测点位设备清洗、校准。 3.噪声 ①施工现场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②制定施工计划,打桩、振捣等高噪声施工活动应避开重要鸟类迁徙高峰期(春季3~5月、秋季10~12月),禁止夜间施工;③施工期设置施工作业带,限制施工活动区域;④注意检修维护施工作业机械,使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非正常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⑤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外部物料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夜间运输,避免通过居民集中区域,通过居民区严禁鸣笛,防止对运输线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①施工围堰拆除废弃土方,废石笼、废石料,废弃土工膜运至康平县政府核准的弃土堆存场;②废编织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③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⑴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范围周边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人为伤害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湿地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②设置醒目提示牌,标明物种名称、保护级别、物种图片、保护重点及注意事项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教育,不得随意破坏生态环境,要规范、文明施工。 ⑵植被保护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占用林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和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项目区的影响。 ⑶对鸟类及鸟类迁徙的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湿地及其周围捕猎各种鸟类。②设置醒目提示牌,标明物种名称、保护级别、物种图片、保护重点及注意事项等。建立鸟类救护和汇报机制③优化施工时序对鸟类进行保护,避开鸟类迁徙期的3-5月和10-12月,可有效的避免对鸟类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减小对留鸟的影响,除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外,项目禁止夜间施工。 ⑷鱼类及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①涉水施工应避开主要保护物种的繁育期,减轻涉水施工对鱼类繁育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防止施工污水和生活废水进入河道,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②开展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主体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以增强施工人员保护鱼类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任何形式捕捞和破坏评价河段的渔业资源。③建议在涉水施工开始前采用超声波等善意驱赶的方式,对施工水域及其邻近水域进行驱鱼作业,将鱼类驱离施工区。施工期间应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现场监督和监控工作,如发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接近施工区域,应停止施工,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加强对其监控和保护。④施工废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收集、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措施,避免其污染水体。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设施设备运行噪声,减缓施工噪声对鱼类及水生生物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