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7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道号水库生态养殖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官宝村 | 辽宁瀚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因优化养殖方案等,该项目利用四道号水库进行生态养殖,水域面积占地12885.39亩,养殖方式为水面放养,年产水产品1649吨,并租用四道号水库管理所既有办公室作为办公区。项目建成后不扩大现有养殖规模和养殖范围。 项目总投资18489.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1万元; 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1年工作365天。 | 同意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饲料投喂时产生的废气、渔船和车辆作业废气及水体臭气。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落在养殖水面上,饲料吸水后下沉。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渔船、车辆作业废气为无组织分散排放,严格规范使用柴油船只作业,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通过及时清捞死鱼,周边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可有效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四道号水库管理所既有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为船只捕捞作业噪声,项目夜间不进行作业,通过对船只定期检修及运行管理,确保渔船良好的运行状态,不会对周边噪声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饲料鱼药等投放后的包装袋、病死鱼、生活垃圾等,饲料鱼药等投放后的包装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病死鱼采用具有冷藏功能的专用封闭车辆运输至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5.生态 项目建成后不扩大现有养殖规模,不引进外来物种,进行科学饲养、合理投喂、减少养殖鱼种逃逸;禁止向水域内倾倒垃圾、废水等,严禁驱逐鸟类、作业过程中严禁驱逐鸟类,作业期间设置浮标隔离带,避免干扰鸟类栖息地;养殖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出现水质问题及时处置,并建立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