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5月13日拟作出丰本瀚兴(辽宁省)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蒸汽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来源: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7103624传真:024-87103624  邮编:1104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丰本瀚兴(辽宁省)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蒸汽项目(重新报批)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20号

丰本瀚兴(辽宁省)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20号,利用辽宁翰兴实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建设3台共计25t/h生物质余热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4条管网设施,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内容为1台6t/h和1台4t/h气化装置;1台6t/h和1台4t/h燃气锅炉;生物质原料和炭渣筛分装置3套;1套纯水制备装置。管网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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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原料和炭渣筛选产生的废气经全密闭设备废气排放口直连收集方式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陶瓷多管+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锅炉房内排放。根据“报告表”,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柴油运输车辆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并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将移动源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通过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报告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及配套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设置于厂房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炭渣、收尘灰等收集后采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废滤水填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存储。根据“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对杂质(主要为砂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

项目按照规范和要求对锅炉房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