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4月25日拟作出浑南区雨污混接摘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浑南区雨污混接摘除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东湖、浑河站东、桃仙、五三、营城子街道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工程对浑南区1号泵站区域、6号泵站区域、西区泵站区域及金阳泵站区域雨污混接进行摘除,共计改造点位114处;对天坛南街(银卡路-浑南中路)、文溯南街(南屏路-京东门口)、营盘北街(南堤路-浑南五路)、金剑街(汇泉路-产业东区雨水泵站)、白塔一街(全运三路-全运路)、沈营大街(创新二路-创新五路)、莫子山路(沈营大街-沈中大街)、航天路(南京南街-仓储街)等8条道路排水管线进行改造,合计改造D300-D2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线11.23公里、DN450球墨铸铁排水管线0.84公里,配套建设检查井 459座;在王士屯雨水泵站西北侧地块,新建0.22立方米/秒(m³/s)临时一体化排水泵站1座。

同意

1.废气:工程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工程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柴油运输车辆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位于三环路内的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四以上排放阶段标准),并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阶段标准(位于三环路内的建设项目,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工程运营期废气为泵站运行产生的废气。泵站为全地埋式结构,废气经离子一体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闭水试验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闭水试验排水回用于绿化,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设施。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工程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临敏感目标一侧设置挡板式隔声围挡、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营运期噪声源为潜水排污泵、闸门启闭机、离子一体化除臭设备等。设备均为地埋式安装,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再经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挖方量184116立方米,填方量47958立方米,弃方量136158立方米,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弃方运至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收纳场处理。工程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施工期临时占地44613.1平方米,占地类型城镇村道路用地,施工过程中将表层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最大程度减少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