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永拓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六号路8-1号 | 沈阳永拓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辽宁净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原料储存区面积138平方米,在现有的工艺基础上新增喷漆工序,建设1个喷漆室(70平方米)、1个烘干室(60平方米)、1个打磨室(8平方米)及配套环保设施,喷漆室产能为4000平方米/a。烘干室产能为800台/a,现有产品产能不变。对组装好的变压器智能波纹储油柜进行内、外壳喷漆,内壳喷涂水性漆,年用量为10.8t/a;外壳因防水性、坚固耐久性等要求喷涂溶剂型涂料(油漆),年用量为2.7t/a。新增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4平方米)和一座危废贮存库(1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2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市政设施。 | / |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废气(颗粒物)、调漆工序、喷漆工序、洗枪工序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及危废贮存库废气(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调漆、喷漆、洗枪工序与烘干工序分别在密闭喷漆室与密闭烘干室内完成,上述工序废气均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新建危废贮存库与喷漆室共用一套废气处置设施,危废贮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新建危废贮存库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本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脉冲除尘柜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调漆、喷漆、洗枪和烘干工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报告表”,打磨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调漆、喷漆、洗枪和烘干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过程油漆喷枪与水性漆喷枪使用后分别采用稀释剂与去离子水进行清洗,不使用喷枪清洗溶剂,洗枪产生的稀释剂和去离子水收集后调漆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噪声和喷漆设备运行噪声。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收尘灰和废滤筒,收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筒每年更换一次,由供应厂家更换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材料(含漆雾颗粒物)、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沾染油漆的废手套、油抹布等,经特定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