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4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8-202542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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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8甲3-1号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单位拟拆除现有闲置液化气站,在现有液化气站的位置上改建1座危险化学品库(建筑面积约143.52平方米),用于存放油墨、涂料、乙酸乙酯、异丙醇和361溶剂(由正丙酯、乙酸乙酯、异丙醇按照3:6:1混合而成,混合工序已在厂家完成,本项目购买储存的物料为混合后的溶剂),最大存储量分别为30t、10t、3t、1t、5t。库内设有导流沟,容积约为0.36m3,库外北侧设置收集池与库房内导流沟相连接,容积约为2m3,1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库外西南侧的墙壁上),2台可燃气体探测器(位于库内东侧墙壁上)、5台防爆事故风机(3台位于库顶,2台位于库内东侧墙壁上)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及监控设施。由于现有危险化学品库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将现有危险化学品库(建筑面积375平方米)改为成品仓库用于储存瓶盖成品。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由单层存放变为存放在三层货架上,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种类及最大贮存量不变。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不新增员工,无需供水、供暖,供电依托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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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存储的物料均为含VOCs物料,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内油墨、涂料、乙酸乙酯、异丙醇、361溶剂均为桶装全密闭形式储存,库内不设置物料输送管道,各物料均不在危险化学品库内开启包装,使用时将全密闭桶装物料转移到生产车间内开启包装输送到生产环节,并且拆开后的物料不再运送回危险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库仅储存密闭完好的物料。因此,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根据“报告表”,危险化学品库不进行地面清洁,只做日常保洁。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防爆事故风机仅在危险化学品库内物料发生泄漏时启动,项目产噪源主要为电叉车,通过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