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4月14日拟作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兴齐眼药新药产业化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来源: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1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8051197             传真:88051215      邮编:110163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57号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兴齐眼药新药产业化三期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8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既有生产中心车间进行建设,利用在建工程的眼用制剂生产线2的灌装系统,新增配液系统,项目以氯化钠、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白凡士林、包装材料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称重、凡士林融化、投料、均质、灌装、包装等工序,年生产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500万支;新增2条多剂量滴眼液生产线,项目以玻璃酸钠、泛醇、硫酸阿托品、稀盐酸、托吡卡胺、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普拉洛芬、氯化钠、包装材料等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称重、混合、灌装、包装等工序,年产玻璃酸钠滴眼液1000万支、硫酸阿托品滴眼液1000万支、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800万支、普拉洛芬滴眼液800万支。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污水站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既有的“生物脱臭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既有的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氨、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和制水工艺废水排入既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80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缺氧+好氧+沉淀+MBR工艺”)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标准后排入棋盘山泗水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排口已设置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pH、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灌装机、配液罐等设备运行。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均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材、废过滤膜、在线监测实验废液、污泥、不合格品等。

在线监测实验废液、污泥、不合格品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既有1#危险废物贮存库和不合格品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材、废过滤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既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外售处置。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污水处理站、1#危废贮存库、不合格品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已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