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8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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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57号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扩建项目 | 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现有项目锅炉房内。为了满足赛特奥莱商业街区域内供暖需求,拟调整现有项目锅炉运行时间及运行制度,运行时间由单班8小时工作制(8小时/天),年工作60天更改为两班8小时工作制(16小时/天),年工作151天,运行制度由4台锅炉同时运行更改为4台锅炉两用两备。以上内容均已调整完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锅炉房采用两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151天。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依托现有项目,供热依托自建4台5吨/小时燃气热水锅炉。
| 无 | 无 | 1.废气 项目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等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水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东、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絮凝沉淀产生的沉淀渣等,以上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锅炉房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完成环保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