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辽中区刘二堡镇 | 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人民政府 | 辽宁中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1)刘北居民楼锅炉房 刘北居民楼锅炉房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3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生物质锅炉,项目锅炉用于居民冬季供暖,本项目总投资 15 万元。项目供水由村镇自来水管网提供、供电依托市政电网提供。(具体详见报告表) (2)供销社家属楼锅炉房 供销社家属楼锅炉房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3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生物质锅炉,项目锅炉用于居民冬季供暖,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项目供水由村镇自来水管网提供、供电依托市政电网提供。(具体详见报告表) (3)刘南居民楼锅炉房 刘南居民楼锅炉房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3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生物质锅炉,项目锅炉用于居民冬季供暖,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项目供水由村镇自来水管网提供、供电依托市政电网提供。(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3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限值,采取锅炉房封闭,地面硬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用于炉渣降温和收尘灰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特点采用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用作肥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锰砂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执行《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原料库、一般固废间等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利用现有的锅炉房进行建设,不开发建设土地。项目生产区域和运输道路均做硬化等防沙治沙处理,不涉及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