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3月10日拟作出中航光电华亿轨道交通传感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3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0-20253月1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航光电华亿轨道交通传感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中航光电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计划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产线布局与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将传感器的产能从现有5万条/a提升至20万条/a,同时新建一条IEPE芯体和MEMS芯片生产线,年生产IEPE芯体1万条,MEMS芯片5万条,并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劳动定员新增26人,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供暖由市政供热管网提供。

  

/

/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清洗、调胶、灌封、固化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

焊接烟尘通过回流焊机密闭收集经“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清洗、调胶、灌封、固化生产工序在密闭洁净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经“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点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速率均从严50%执行。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机内未收集的焊接烟尘(颗粒物)、车间内未收集的清洗、调胶、灌封、固化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危废贮存点废气(非甲烷总烃)。

根据“报告表”,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总挥发性有机物与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全部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根据“报告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SS、TP、TN排放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激光焊接机、精密压力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零件、废包装物及不合格产品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酒精、废胶桶、废密封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