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拟作出沈阳德泰致伟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1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2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1日-202521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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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德泰致伟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西路59号沈阳铠龙兴业锻铸有限公司院内011073号厂房

沈阳德泰致伟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主要以挖补、涂胶、烘干、叠板、热压、冷压、砂光、锯边、打磨工序生产高强度复合绝缘板,年产高强度复合绝缘板1000t;同时接收外来木质工件,根据订单要求对工件进行机加,年处理木质工件200t/a。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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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涂胶间密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非甲烷总烃收集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砂光间2台砂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各配有1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2台模温机各配有一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根据“报告表”,涂胶、热压工序排放非甲烷总烃及砂光、机加、锯边、打磨工序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模温机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综上,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合理有效,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吸附废气的活性炭每2个月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1.5吨;本项目新增VOCs总量为0.404t/a,NOx总量为0.28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均依托沈阳铠龙兴业锻铸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由沈阳铠龙兴业锻铸有限公司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回收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布袋交由布袋除尘器厂家回收;废胶、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均定点存放于厂房内设置的垃圾箱中,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