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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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中区茨榆坨镇佳龙袜厂锅炉改扩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三委 | 沈阳市辽中区佳龙袜厂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既有项目概况:沈阳市辽中区佳龙袜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三委,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成品袜制造,设计生产成品袜1500万双/a。 (二)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利用原有锅炉房拆除原2t/h生物质锅炉并新建1台3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用于生产供汽。项目供水依托自来水管网,供电依托市政。(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一体化锅炉,锅炉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本项目锅炉房封闭,地面做硬化处理,生物质燃料采用密闭的吨袋包装,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控制车速。生物质燃料上料、运输、贮存等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水经厂区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内地面清洁及洒水降尘。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仪器,安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门窗关闭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均先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灰渣定期外售用作肥料,废包装材料统一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门卫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厂区洒水抑尘进行防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