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月9日拟作出沈阳市于洪区安暖热能供应站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9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9-2025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于洪区安暖热能供应站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3-4号


沈阳市于洪区安暖热能供应站(个体工商户)

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安暖热能供应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3-4号,项目东侧为喜宴酒店、沈阳喜鹊水汇洗浴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北侧均为沈阳明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车库。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5%。占地面积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座锅炉房,设置1台2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1台3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仅为沈阳喜鹊水汇洗浴有限公司的洗浴设施提供热源,补充生产供热能力。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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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水泵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反渗透膜、絮凝沉淀产生的沉淀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6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等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均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反渗透膜、絮凝沉淀产生的沉淀渣、废包装材料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