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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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睿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仓储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 | 沈阳睿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沈阳洺信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租赁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93.74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为652.71吨。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废铅蓄电池暂存库及办公区,设置卸货分拣区、完整电池贮存区、破损电池贮存间、原辅料暂存区等。项目库房地面铺设防渗、防腐蚀环氧地坪,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应急池,设置破损电池贮存间和酸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项目仅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分拣、包装、贮存、运输至下游处置单位,不涉及废铅蓄电池的拆解利用工序,贮存时间不超过180天,项目建成后拟周转废铅蓄电池50000吨/年。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同意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每批废铅蓄电池入库分拣时,如发现破损电池,均立即放入备用的加盖密闭的PE箱内,随后存放于密闭破损电池贮存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排放,机动车行驶遵守低排放区要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达标排放,完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记录,每半年更新一次;场所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码。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废包装物、废防护用具、废沾染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破损电池贮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定期运至下游处置单位处置,其余均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用运输车辆(设置“废铅蓄电池收集”标识)运输废铅蓄电池,运输过程中,完整电池应使用塑料薄膜缠绕后放置在专用托盘内并固定在车辆上,破损电池应放置在耐腐蚀加盖密闭的PE箱内,防止运输过程中电池之间互相碰撞,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等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运输管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暂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采用20厘米厚抗渗等级为P6的混凝土进行防渗,并刷涂2毫米厚的防腐蚀环氧地坪,同时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应急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