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作出沈阳三科泵阀工业有限公司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12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月24-2024123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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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科泵阀工业有限公司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8号

沈阳三科泵阀工业有限公司

辽宁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8号,在现有厂区西部预留地建设,不新增占地,使用现有9100㎡土地(新建1座7200㎡厂房、1座1300㎡雨棚、1座50㎡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30㎡危险废物贮存点、1座50㎡水池泵房等)。

本次扩建内容为加工车间(数控卧式车床、切割机、喷漆房等)、装配试验车间(偶合器全数据采集试验平台、水泵全数据采集试验平台、起重机等)和库房区(油漆中间库、机油库、工具库、焊材库等)和产成品库。加工车间主要用于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液力偶合器及核电站非核级水泵零件的加工制造、维修、检验及临时存放;装配试验车间主要用于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液力偶合器及核电站非核级水泵的装配、试验及包装发货;库房区主要用于分区存储扩建项目各原辅料;产成品库主要用于水泵、偶合器等生产和维修完成后发货。本次扩建生产过程不涉及退漆、探伤、超声波清洗等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水泵、偶合器及泵用备件,上述产品仅用于核电站非核区和无放射性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93人,扩建完成后整厂劳动定员158人,全年生产280d,每日工作8h,采用一班制。

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生产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供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

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独立管理,除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外不共用生产设施和非生产设施,人员岗位和管理系统独立设置,办公、食宿、安全、消防等均独立负责。本项目不设置食堂,新增员工饮食统一外购,项目办公区设置临时休息室,不设置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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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苯系物,喷枪清洗产生的TVOC及危废贮存点废气非甲烷总烃。由于热处理工艺外委,切割工艺采用水切工艺,不考虑上述两种工艺产生的废气。

焊接工艺产生的颗粒物经固定集气罩布袋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整个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完成,作业过程均为数字化控制,喷漆废气与喷枪清洗废气在密闭喷漆房负压处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项目新建危废贮存点封闭建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TVOC和苯系物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排放限值;新建危险废物贮存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于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及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为14.2m,不能满足高度要求,因此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苯系物排放速率标准值均严格50%执行。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内未收集的焊接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

根据“报告表”,焊接工艺和喷漆工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工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试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生活污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和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加工车间、装配试验车间和水池泵房,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漆渣漆剂、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纸盒和废过滤棉等;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地面收集金属屑、废边角料、废焊丝;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报告表”,危险废物在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