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沈阳顺发食品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12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3日-20241219(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顺发食品厂技改项目

新民市法哈牛镇法哈牛村

沈阳顺发食品厂

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法哈牛镇法哈牛村沈阳顺发食品厂现有厂区内,总投资200万元,为扩建和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建设2台4t/h、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并将现有的6t/h在用燃气锅炉改为备用,新建锅炉用途为节约能源及优化生产工艺配套。本项目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

批准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

、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的2台4t/h和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分别通过3根13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活废水排放,新增锅炉排污水和软水设备排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民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胡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及配套风机、水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锅炉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肥料外售综合利用。